直播發(fā)展初期,刷單、虛假數據成為了行業(yè)“潛規(guī)則”,不少品牌主在選擇主播時栽了跟頭:無論是知名明星,還是百萬粉網紅,都有可能踩坑。
根據搜狐科技以往的報道,直播帶貨剛剛興起時,百萬曝光量的直播間帶貨僅幾百元的情況并不少見,品牌主備貨多、投放多,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,但實際成交慘不忍睹。更無奈的是,部分品牌甚至維權無門,只能自認倒霉。
盡管如此,直播間里仍然創(chuàng)造著“造富故事”,一波又一波帶著掘金夢的主播涌入賽道。隨著主播數量逐年增加,“直播培訓”成為新的“收割工具”,對象正是急于“暴富”的青澀主播。
“話術培訓、形象包裝、內容節(jié)奏,甚至小到背景音樂、視頻素材,我們能提供的東西,可以說是一應俱全。”直播間里,一位自稱是“抖音運營專家”的人正在宣傳自己的抖音起號課程。“只需998,就能像我一樣打造百萬閱讀量的視頻。”
一夜暴富總是能扣中人的心弦。根據媒體報道,不少主播在繳納培訓費后,得到的服務遠遠達不到當初所宣傳的那樣。如所謂的專家并不懂運營,也很少能夠回答并切實解決主播提出的問題,甚至當初承諾的資料,也會出現視頻斷檔、頁面模糊不清的情況。
對于直播帶貨發(fā)生在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問題,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點評稱,輿情數據說明,作為一種新型互聯網消費模式,直播帶貨具有模式新、主體多、流量大、頻次高、法律關系復雜等特點,有關法律法規(guī)不夠明確具體,加上監(jiān)管部門對新業(yè)態(tài)的審慎包容監(jiān)管,無疑會讓部分投機商家和不法分子抱有僥幸心理,不惜通過打擦邊球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方式來謀取經濟利益。
所以,針對直播帶貨存在的問題,要明確和壓實平臺責任,提升主播群體的法律意識,同時要持續(xù)加大監(jiān)管和處罰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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